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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4年3+2对口贯通专科与本科分段培养试点招生简章
2024-06-28 17:14:22

  ②考生在文理类专科(高职)批,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3+2”分段培养招生院校代码填报我院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分之内,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段录取手续。

  新生入学后单独编班,前3年在我院专科段学习,考核合格,后2年转入对口本科高校学习,获取本科学历及学位,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