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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博max农业科技网官网畜牧山东畜牧局官方网站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落实生猪跨大区
2024-02-17 13:19:27

  万博max体育官方为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好东部区关于生猪跨大区调运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结合东部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防控工作实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的通知》(鲁牧动监发〔2019〕3号)。

  三、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12号)要求,经东部区六省(直辖市)协商一致,对东部区外调入的生猪实施新的管理措施:自2021年12月1日起,除猪、仔猪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禁止东部区外30公斤以上的生猪进入我省育肥;禁止东部区外未经“点对点”调运备案企业的生猪调入我省屠宰。具体管理办法见《供东部区生猪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实施细则》(附后)。备案通过生猪养殖企业名单可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官方网站查询。

  各地要加强对跨大区调入生猪的监管,严格查验备案、检疫、检测和运输车辆备案等手续,监督养殖场落实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屠宰场落实入场查验等制度,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协调,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调入东部区屠宰用生猪按照“统一标准、区域备案、统一发布、动态调整”原则实行备案管理,保障区域内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市场供应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万博max。

  一、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实施时间和范围(一)实施时间:2021 年12月 1日开始,试行至2023年11月30日。

  除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东部区之外超过30公斤的商品猪禁止调入东部区育肥,需进入东部区屠宰用生猪,其养殖场经备案后方可调运至东部区内定点屠宰企业。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在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登记备案,录入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建立了规范完善的养殖档案;4.防疫管理制度健全,配备专职兽医人员,具有较高生物安全水平,过去3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5.落实强制免疫要求,在部、省两级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中,未出现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形。

  (二)东部区内接收“点对点”调运生猪的屠宰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兽医网公布的生猪屠宰企业;

  通过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估的养殖场无需备案,向东部区调入生猪时,随货附带农业农村部公布其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公告为证。

  (一)东部区外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备齐本企业和东部区接收屠宰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填写《供东部区生猪养殖企业备案表》,经企业所在地县级、地市级、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同意,报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更新公布。东部区各省(直辖市)每月将辖区内受理的备案通过企业信息资料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二)东部区外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在东部区六省(直辖市)每省(直辖市)最多备案5家接收屠宰企业,更换接收企业需重新备案。取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调入,每次调运需填写《供东部区生猪调运审查表》经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后,随货同行。

  (一)东部区统一行动,从2021年12月1日起不再接收大区外非“点对点”调运备案管理的生猪(猪、仔猪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除外),对违规进入的予以劝退,不听劝退的依法依规处置,并将调运主体列入黑名单管理。

  (二)向东部区调运生猪,需提供每批次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抽样数量参照农牧发〔2018〕23号执行),经大区内指定通道签章方可进入。

  (二)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程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对符合条件、依法合规调运的生猪,不得拒绝出具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一份由申请 企业留存,一份随货同行备查,最后交输入地屠宰企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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