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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如何领办合作社?
2024-08-05 15:11:07

  为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引领作用,着力解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约瓶颈、村级党组织自我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上级鼓励各村充分结合自身产业发展优势,依托群众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强化乡村治理,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

  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是指村党组织或班子成员(代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原则上村党组织兼任合作社理事长,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农户以土地、资金、机械设备、劳动力等入社入股,明晰村集体股权与入社群众股权,把群众组织起来,村集体资产资源利用起来,建立起村集体与群众的利益共同体。合作社依法依规注册成立,收益有一定比例作为集体收入。

  第一:“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理事长应由村党支部成员担任,如担任理事长的村党支部成员职务终止,其理事长职务自动终止,应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进行改选。入社担任理事长职务的村干部,需提前约定声明:若在村“两委”换届中落选或职务终止,将主动辞去理事长职务。”

  第二:虽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是合作社的原则,但这个“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有约束条件的,是不以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为前提条件的。比如,对没有进行土地流转的服务型合作社,社员可以随时退社,但对于那些已经流转了土地,村党支部进行了连片整治、改良了土壤、更新了品种、新上了水肥一体化等设施的,这个时候退社要有约束条件,不能想退就退。

  二是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主要包括:种植业类合作社、林业类合作社、畜牧业类合作社、渔业类合作社、种养结合类合作社等。

  三是领办服务(劳务)型合作社。主要包括:农机服务类合作社、植保服务类合作社、劳务物业类合作社、乡村旅游类合作社、商务物流类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类合作社、其他类合作社。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中集体和群众的入股方式。集体的入股方式:土地入股,资产入股,资金入股,资产+资金入股,上级帮扶+村集体资金入股等;群众的入股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群众多以土地、资金、劳动力、地上附着物等入股。

  (1)财税支持。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优先承接财政投资类项目。市区县可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对出资到位、组织架构规范的新注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给予启动资金扶持。中央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优先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

  (2)土地政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可用于乡村文旅和农村公共公益设施。整合的农村闲散建设用地资源,优先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村庄,节余挂钩指标在满足村集体发展建设用地基础上,经批准有偿调剂使用获得的收益,优先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3)金融扶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发挥“强村贷”作用 助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的通知》要求,对提出“强村贷”申请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给予贴息扶持。

  (4)商务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镇级电商服务站点的辐射支撑作用,引导电商龙头企业在100个示范村建设村级服务站点,提供策划、咨询、代理、培训、物流、金融等全方位服务,帮助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宗交易、订单农业、农业众筹等业务。

  (5)税收优惠政策。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印花税。

  (6)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保证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青饲料收获、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7)农业扶持政策。支持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参与评选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帮助争取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每个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的,不定期每年通过项目实施奖补8万元、5万元、3万元。开展标准化技术指导和专项培训,为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实行奖补,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最高补2万元,获绿色食品认证的最高补5万元。引导参与“一村一品”经营,发展适销对路农产品,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分别不定期通过项目实施奖补40万元、20万元。

  (8)智力支撑政策。举办全市示范村党支部专题培训班,开展合作社培训讲座,分期分批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参观学习,讲解有关政策、进行辅导交流。与有关院校合作,邀请专家、教授联系乡镇和示范村,定期到农村一线进行现场教学指导。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可以让村党组织从“就党建抓党建”的自我循环,转变为“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使村“两委”的服务职能延伸到合作社产品生产、市场营销、政策扶持等领域,各村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渗透到合作社的发展中去,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经济工作的有效对接,全面营造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产生“1+12”的聚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