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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4-08-04 18:51:15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23〕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市县审核、省级验收等程序,拟推荐浙江清渚牧业有限公司等7个养殖场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杭州航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5个养殖场复验通过。现将相关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