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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补发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申请将于12月31日截止
2024-07-21 22:00:38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0号,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已于10月21日结束。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后公布,牧通人才网将及时跟进,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本公号。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根据公告,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

  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时间以各地公告为准(下附全国各省咨询电话)。

  考生应在各地规定的审核日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申请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补发资格证书。

  网上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并于2019年1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重庆考区北碚考点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