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监督执法,一手管理服务,良性的监管工作是种业市场的净化器,促进市场从源头上保持清洁和活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育一支能力过硬的种业监管队伍至关重要。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为切实解决新形势下种业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种业监管人员素质与能力,筑牢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结合各地机构改革后“新人多”的实际情况,7月30日,由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组织的现代种业创新管理与建设培训班在京召开。各省种业管理处(部分省种子局、站)有关负责人,有关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有关负责人,以及全国农技中心、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农业农村部法律服务中心、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中国种子协会等相关人员140余人参与培训。据了解,本次培训要求严格,其中还包括对培训相关内容的闭卷考试,结果将通报各省级主管部门。
为了提升培训效果,实现培训信息的纵向和横向交流,这次培训分主题报告、专题授课、经验交流、分组研讨四个板块。
周云龙在会上说,不只是我们说种子重要,远在韩国的国立种子研究院大厅里,就挂着一幅中文牌匾“若无种子是无农业”。可以说,种子的重要性是所有农业人的共识。如果种业市场没有强有力的法治保护,就不会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就谈不上种业的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副司长周云龙通过生动的例子,展开了对为什么要监管、监管什么、怎样监管等三个方面的论述。
国内不少种企都喜欢把公司总部放在A地,原因是A地种业管理部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从来不会执法扰民,这就是优质管理造就的良好营商环境。
给钱给项目的“好事”都乐意干,执法得罪人的事没人愿干。B省、C省的相关负责人说起种业监管来如数家珍,思路清晰,办法有效。而有些省只说没钱、没人,反正总是有理由,可以理解,但不能原谅。
目前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有的做得还不错,但有的做得还不尽人意,还需要尽快形成统一的认识。周云龙指出,党的就提出政府职能定位的十六个字,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句话;到了十九大,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在这里面,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这三句和种业管理工作直接相关,其中市场监管占据一席,这也说明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种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依靠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如果市场监管不到位,那一定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种业管理部门需要全面落实责任,守住种业初心,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种业市场监管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逐步解决,作风要硬,态度要正;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来抓企业主体的诚信建设,而不是把大量精力都放在证明他没做假上。
做好种业市场监管,要强化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市场监管人员要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专业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比如这一次建立师资库,就是要把第一步迈出来,培养骨干力量,持续培训专业队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所有的前期基础工作是否扎实,都会在市场中得到体现,所有的失误错误,一目了然。必须要守住市场监管的这条底线。”
去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1号)(下称“61号文件”)。这是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指导新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
培训班上,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陈朱勇对61号文件进行系统解读。他强调,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整合执法队伍,健全综合执法体系,理顺层级职责分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制度机制,强化投入强化保障。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从改革要求上讲,就是农业农村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队伍都要进行整合起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这次改革方式与以往不同,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加法原则,也有剥离非行政执法职能的减法原则,“像有些种子站承担的职能比较多,有技术推广职能,受委托有承担行政许可的职能,以及品种审定等职能。这次改革就是要把它的行政执法职能剥离出来,交由专业化、专职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 陈朱勇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位后,农业农村部门就不再存在授权行政执法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以农村部门的名义执法。
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在省级、市级、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设置上,陈朱勇进行了详细阐释。直辖市可设相应机构,省、自治区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但原则上不设不代表绝对不设,“目前江苏执法总队已更名为江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省、自治区层面,目前江苏是唯一设立专门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省份。”地市级原则上都要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对县级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但在管理体制上,是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后,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强调必须整合组建队伍在先。
曾经一位新疆的农民,偶然发现了自己果园里的红心苹果植株,并于2006年主动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就此与现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副处长陈红结缘。四年后,也就是2010年,这位致富的农民带着5个亲戚一起来北京买豪车。陈红用一个小故事形象地讲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在培训班上,陈红从诸多方面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行了详解。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发展而建立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于1997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同时开始接受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并于1999年加入UPOV。如今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已走过二十多年历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项工作与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有何关系(如上图所示)。陈红指出,人们对新品种保护还存在一些误解,归纳为四种情况:
一是品种保护只保护杂交种和常规种不保护亲本甚至中间材料,这是错误的。品种保护的范围很广泛,亲本和中间材料同样可以受保护。
二是品种审定、登记等同于品种保护,这是错误的。这是不同的制度。曾经有种企告示写着某某品种受到植物新品种保护,敬告如下,结果文后面跟的是品种审定号,而没有品种权号。
三是通过品种审定、登记后才能申请保护,这是错误的。两者之间并没有互为前提的要求。一些品种的市场寿命也就四五年,等拿到品种权证书的时候,品种可能已快退出市场了。
四是只有具备市场经济价值的品种才可以申请品种保护,这是错误的。比如育种家觉得一个玉米自交系没有用,结果给了别人使用却派上了用场,有了经济价值;西红柿品种育种现在回归去追求家乡的味道、儿时的记忆,曾经被认为没有经济价值的材料如今可能又焕发新活力。
经过多年努力,尤其是新《种子法》实施之后开展的一系列举措,我国种业市场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市场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张冬晓表示,可以用一套完善的制度、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两项高效机制、四大行动六项管理、四大成效进行概述。
“目前列的四部法律是从种业执法的角度出发,严格来讲,还要加上产品质量法和商标法”。张冬晓强调。”
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段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委托检验,同时还形成了上下联动、区域联动机制,最早是从湖北开始推动,近几年河南、河北、山东三省、辽宁、黑龙江、吉林三省等区域间也自发形成相应机制。
四大行动六项治理工作常态基本形成,包括春夏秋冬四季大检查,在监管对象上,重点针对芽率、水分等常规四项质量指标,同时关注真实性、转基因、侵权、标签、未审先推等不法经营行为。
认识不断提升、执法经验趋于成熟、假劣明显减少、为市场赢得了机遇,是近年来种业市场监管工作的四大成效,但也要看到小问题不想查、大问题不敢动、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运行不到位、拖拉现象严重这四大问题,建议市场监管人员要守初心担使命积极工作、要真学法真懂法真执法、要守程序讲规矩、要学会综合运用法律。
对于农作物种业来说,畜禽种业是一名“新成员”被纳入到大种业管理格局中。你知道畜禽种业的畜是念“chu”还是念“xu”呢,农业农村部种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孙飞舟一开讲便抛出了一个最直接的问题。
“动词词性念xu,名词词性念chu,这里是念种畜chu禽。”孙飞舟解释道,并为学员就畜禽种业管理工作进行讲解。
据统计,2017年我国肉类产量为8652.7万吨,高出美国的4579万吨;蛋类产量为3645.8万吨,远高于美国的625.8万吨;奶类产量为3446.9万吨,低于美国的9776万吨。目前我国肉类、蛋类产量居世界第一,奶类产量居世界第三;从动物饲养量上看,世界约1/2猪、1/3家禽、1/5羊、1/10牛在中国。
然而,我国的种畜禽生产水平不容乐观。比如我国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头数16头,而丹麦是38头;我国蛋鸡蛋重 9.94公斤/只,而世界平均水平是10.22公斤/只。种畜禽生产正面临生物安全情况复杂、垂直传播疾病风险大、疫病防控难度大、育种组织松散等问题。种畜禽市场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孙飞舟指出,大种业接下来接管种畜禽业,要重点注意种牛的管理、对专家的要求以及备案等三方面问题。
数字种业建设是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种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5G网络技术蓄势待发,可以预见未来5G技术一定会被用来改造和武装种业,数字种业监管将成为重要内容,它会在哪些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国农技中心种业信息与技术处处长王玉玺在培训班的最后为学员带来畅想。他指出,经过两年多的建设,目前种业大数据平台经过全新统筹和规划,已进入2.0时代,这是走在前列的。
“现代种业需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王玉玺说,推进种业发展方式转变,特别是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优化种业工作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力,都必须在数字种业建设方面下功夫。
数字种业的建设是宏观的,要研究它的抓手在哪里。如果种业方方面面的工作信息搜集起来,以业务流促进形成数据流,最终形成一个有效汇聚、优质全面的大数据平台,那将大大提升我们的管理服务能力。比如《种子法》规定的十二项制度,这每一项制度基本都有业务操作系统,工作执行完了,录入数据便形成了初步的数字化。这些优先建设的种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数据构成了种业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下一步,也将以强化备案为突破口,加大基础数据的规范、全面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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