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新闻中心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正式公布!今后只有这33种畜禽可以养殖
2024-07-12 09:42:08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传统畜禽减少了1种,特种畜禽增加了3种

  据介绍,传统畜禽是我国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猪、牛、羊、马、驴、鸡等驯化超过上万年,骆驼、兔、鸭、鹅、鸽、鹌鹑等驯化少则也在千年以上。

  特种畜禽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种群稳定、生产安全,如羊驼、火鸡、鸵鸟等;一部分是我国自有的区域特色种类,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如梅花鹿、马鹿、驯鹿等;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日前,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目录》中的畜禽和我们在野外见到的野生动物存在以下几个区别:

  该《目录》并非一成不变,在畜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农业农村部将按照《畜牧法》规定,根据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而黑斑蛙、棘胸蛙、林蛙、虎纹蛙等蛙类由于属于两栖类,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