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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8-08 22:29:30

  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继续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继续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三农” 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要求,中央财政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支持新创建 50 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 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紧紧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发挥对粮食主产区稳定粮食生产、提升粮食产能的推动作用,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紧紧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着力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汇集要素集聚发展,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乡村产业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链条更完整、业态更丰富,示范引领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各地应紧扣稳产保供重点任务,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优化产业布局,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加强项目整体谋划:

  一是重点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现代设施农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品类;落实“土特产” 文章,开发乡土资源,适当兼顾带农效果明显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和脱贫地区帮扶产业,统筹做好项目谋划设计。

  二是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项目申报区域应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规划以及本省份农产品发展规划布局,提高项目布局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耦合性。

  三是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深入推进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强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带动粮油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用创新科技推进产业创新和现代农业发展。

  四是注重延长产业链条,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完善全产业链技术标准体系, 提升仓储冷链物流、产地加工设施、市场品牌销售水平,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五是统筹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细化实化具体举措,把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各地应严格按照《 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标表》(附件1)进行申报,超出指标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指标包括:

  二是政策性指标。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大豆油料、糖料蔗等生产的支持力度,在基础性指标外设立政策性指标。

  各地应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采取书面审查和竞争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按竞争遴选项目进行申报,其他省份自主选择1个项目纳入书面审查项目申报,其余作为竞争遴选项目申报。各省份原则上至少申报1个重点品类项目。

  农业产业强镇:继续采取地方择优竞争申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书面审查的方式。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2024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具体申报条件、资金支持等,总体上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财〔2023〕5 号) 执行。纳入书面审查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其中对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还将抽取不少于 10% 的项目,采取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批准名单,审核不通过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对纳入竞争遴选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组织专家采取公开答辩等方式,择优纳入批准名单。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建立由分管省领导亲自抓,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 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并做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库建设。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计划财务、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及相关行业处室联合组成项目推进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优势资源, 优化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布局。要依据申报指标统筹设计,明确主导产业、建设布局和投资安排,重点对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扶持政策、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项目整体申报方案。要结合相关审计报告、舆情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开展政策合规性评估。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或常务会研究并报省级政府审定同意后,联合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并同步做好竞争性项目答辩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管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织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项目监管制度,严禁利用项目管理职权谋取任何利益。要严格防范廉政风险,对项目支撑单位、经办人员等明确提出纪律约束要求。对违反规定影响干预项目申报,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在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和已建成项目的监测评估,于2024年3月15日前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填报更新工作。

  各省份应于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各1套,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各2套,并附电子文档光盘,同步发送邮件至chanyeronghe@163. com),超期不予受理。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应由各省份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函(主要包括总体思路、规划布局、建设任务、资金筹措、组织领导等情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应明确书面审查或竞争遴选项目类别),并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分项申报材料。其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分项材料包括产业园创建方案、经县级政府审批的建设规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等(见附件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分项材料包括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主导产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县(市、区)基本情况表、资金使用分配表等(见附件3);农业产业强镇分项材料包括省级推荐名单、各镇(乡)申报表、建设方案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