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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划分三类区域 明确功能定位
2024-07-17 17:02:15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时30分,农业部总经济师杨绍品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并与网友在线;

  这次《规划》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这样的划分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规划》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思路,以“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为核心,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并分别明确了每个区域的范围、特点、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重点推进区域包括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其他主要农产品优势区,突出现代农业发展的供给保障功能。其中,粮食生产核心区主要指《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24个省(区、市)80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场);其他主要农产品优势区主要指《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确定的棉花、油菜、甘蔗、天然橡胶、苹果、柑橘、马铃薯、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出口水产品等12种农产品优势区,以及蔬菜、蚕茧等农产品生产的主体区域。

  率先实现区域包括东部沿海先导农业区、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和农垦规模化农业区,突出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引领功能。其中,东部沿海先导农业区主要指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发达地区;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主要指沿海地区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郊区;农垦规模化农业区主要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等19个大型集团化垦区。

   《规划》进行这样分区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突出重点,五年时间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历程相比非常短暂,不可能面面俱到,“十二五”期间要突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主产区、核心区、优势区;二是梯次推进,各地自然资源条件、农业发展基础等方面差异较大,“十二五”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不可能齐步走、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现代农业发展程度,分别明确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进而形成竞相发展、有序推进的良好格局;三是兼顾全面,作为全国的规划,需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地的差异,调动各地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

   总的来讲,上述区域划分充分考虑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区域性特点,既突出了主产区地位,与国家主体功能区“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58个农产品优势区一脉相承,又进一步充分考虑了包括自然条件在内的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的其他各种因素,更加便于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统筹推进全国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