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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十大行动提升乡村强富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07-07 17:10:13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高明“三农”工作再上一个台阶。1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召开2020年度总结会议,对“十三五”时期高明农业农村工作,尤其是2020年工作进行回顾。过去五年,高明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环境达到新水平,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

  会议提出,2021年高明农业农村工作将重点做好十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高明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促进高明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临近新春佳节,不少有意购买年花的市民都会来到高明荷城石洲村委会的某园艺公司,选上几盆心仪的年花。走进石洲村的市民会发现,这里如今已经变了一副模样:环境整洁、道路开阔、绿树红花……日前,荷城石洲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项目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标志着石洲村的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

  石洲村的蜕变是高明区过去数年,尤其是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落实见效的缩影。2020年,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克服疫情防控等因素的影响,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变好,全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显著提升,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农业农村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20年,高明区三个“万亩工程”建设初见成效,其中“万亩稻田”建成3500亩水稻种植核心区和稻虾基地项目,“万亩花海”大力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区现有“三品一标”农产品共54个,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在农村建设方面,2020年高明393个老区村项目全部完工,全面完成老区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保持干净整洁村标准,66%的行政村(社区)达到了美丽宜居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美丽高明”大行动。

  制度是高明农业农村工作行稳致远的关键。2020年,高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革247个,累计完成617个社(组)股份制改革。此外,制定实施《佛山市高明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佛山市高明区开展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1个试点村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

  高明区副区长谢志强表示,2020年高明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出色地完成了老区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股份制改革任务等工作,其间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干部。2021年,高明将牢牢抓住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万亩工程建设推进要见成效,加快建设重点工程,继续落实治荒灭荒工作,加快各类涉农业态发展。

  会议提出,2021年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将重点抓好十大提升行动,包括实施农业产业“万亩千亩”扩面提升行动、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实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等内容。十大提升行动涉及农业产业、农村环境、农村改革、党建引领等多个方面,旨在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高明区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历史机遇。高明农业农村工作将围绕努力建设“湾区枢纽新门户、临空经济新中心、田园城市新样本”的重要定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作,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会议透露,“十四五”时期,高明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富民兴村产业。在乡村建设方面,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生态宜居家园。在农村改革方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老区村等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实力实现有效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