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是一个国际性的统计调查项目。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FAO)自1950年起,每10年制定一个世界农业普查指导性方案,目前全世界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照该方案进行了农业普查,提交了农业普查成果。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也当仁不让成为世界上实施农业普查动员力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国家。
农业普查顾名思义是和“农业”有关,我国农业普查中的农业是包括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大”农业;同时,还有一个鲜明的中国特色,就是不仅包括了农业,还涵盖了农村和农民。可以说我国的农业普查是一项全面了解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三农”特色体现在普查内容上,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生产与结构情况、产业化发展情况、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情况等。
“三农”特色体现在普查对象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登记访问对象为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以及有确权(承包)土地(延伸为耕地、林地、畜禽养殖地、鱼塘、渔船等)的农村住户;统计调查对象为农村范围内的乡(镇)、村级行政单位;遥感及实地测量对象为农作物种植地块。
我国在1996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随后按照《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每10年为一轮,在逢6的年份,分别于2006年、2016年实施了第二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普查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农业普查,福到农家”。农业普查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重大。通过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通过普查,建立完备的普查对象信息库,为常规统计调查提供基础,确保“三农”统计在普查之后能持续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